学院各单位:
智慧校园经过几年的建设,目前信息门户、网上办公、学工管理系统、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等方面已初见成效,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应用推广是一项长期的任务。为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队伍建设,建立日常化、规范化的信息化兼职人才队伍管理机制,全面提升学院信息化应用能力,强化学院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水平,贯彻落实江苏省高校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,明确要求二级部门(院、系、部、处)设立信息化秘书工作岗位(兼),请各单位根据信息化秘书管理条例(附件),10月15日前上报一名信息化秘书,联系人王惠宇老师。
信息化中心
2018-9-30
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
信息化秘书(信息员)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总则及适用范围
为加强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(以下简称学院)信息化工作队伍建设,建立日常化、规范化的信息化兼职人才队伍管理机制,全面提升学院信息化应用能力,强化学院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办法,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各单位。
第二章 任职要求
第二条 信息化秘书任职基本要求
1.责任心强,有一定的文字表达、沟通能力和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技术基础。
2.熟悉本单位业务情况及信息化现状,有较高的协调能力。二级学院建议行政管理人员兼任。
第三章 职责
第三条 信息化中心职责
1.信息化中心是学院信息化秘书业务管理部门,指导各单位信息化秘书开展信息化各项工作。
2.信息化中心应制订信息化秘书培训计划,组织信息化秘书进行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。
第四条 各单位职责
1.各单位应按学院信息化秘书任职要求选拔推荐本单位的信息化秘书,报信息化中心核准。
2.各单位信息化秘书要保持相对稳定,除特殊情况外,一般不得更换。联络员如有工作变动,要及时调整、补充。并报信息化中心核准。
3.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,积极为本单位信息化秘书工作提供便利条件。
第五条 各单位信息化秘书职责
1. 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;
2. 负责本单位与信息化中心有关信息化事宜的联络工作;
3.按时参加信息化中心组织的信息化工作会议及信息化应用相关培训;
4.了解掌握本单位人员信息化知识的状况,负责对本单位计算机使用人员进行技术指导,协助进行各种客户端软件的安装和维护;协助进行本单位信息化设备的安装和维护;做好本单位信息化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;
5.负责本单位网站信息更新及维护,保障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;
6.协助本单位网络及应用的管理、维护及一般性故障的处理;
7.负责本单位信息化需求的征集及可行性初步分析;编制年度信息化项目预算;
8.协助各类应用软件在本部门的推广和使用,做好本部门信息化应用及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;
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
信息化中心
2018-9-30